男生地铁上被女子偷拍追上硬刚

  近日,陕西西安一男生发视频称
  在地铁上被一女乘客偷拍
  其还和朋友聊天讨论
  网传视频显示
  男生下车后追上女乘客
  质问其为何偷拍并要求女乘客删除偷拍的内容
  女乘客一开始否认拍摄最终承认说“没拍上”
  男生则告知她:
  下次拍要经过允许
  该男生表示:
  当时通过窗户反光
  发现被偷拍
  她拍完后还很不屑地翻了白眼
  觉得很不礼貌
  5月13日地铁工作人员表示:
  遇到偷拍可以及时寻求工作人员帮助,会对偷拍者进行劝说。涉及执法问题会联系驻站公安。
  在公共场合是否可以拍摄他人?
 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、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认为,偷拍行为是指未经被拍摄人同意而私自对其拍照的行为,侵犯了他人肖像权、隐私权。我国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权利,他人不得随意侵犯。因而,未经同意对他人擅自摄像、拍照,确实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。
 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,在公共场合拍摄首先要确认拍摄环境,是否有禁止拍摄的要求;其次,拍摄的目的和动机要符合法律规定,且不违背公序良俗;对于拍摄内容涉及他人肖像的,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取得对方授权,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以及名誉权。
  付建认为,入镜者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被使用,而且其肖像存在被侵犯的危险,因此有权要求拍摄者删除照片。
  是否可以强行检查偷拍者手机并删除照片?
  张公典表示,即使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和肖像权,也不能要求对方交出手机或强行夺走手机删除照片,因为手机也是私人物品,手机内的照片也是隐私,这种行为同样是侵权行为,建议友好协商,协商不成的,可向现场工作人员求助或者报警处理。
  付建建议,怀疑自己被偷拍时,应该请具有公信力的人如警察在场见证,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,被怀疑者也应该在见证下自证清白。如果遇到动手、使用暴力检查手机的情形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,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。
  网友评论:
  @铅笔画:偷拍完还翻白眼?不是因为帅啊?
  @李胜利的跟班:男生在外面也要保护好自己。
  @一年又一年:现在在外面拍照的拍视频的,要注意,未经别许可,不要乱拍别人。
  @金华磊哥:有人觉得大男人被女孩偷拍是幸福的事情,但偷拍就是偷拍,不存在男女。
  @琳妮酱MM:维护个人隐私,如果感到不适有权要求对方删除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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